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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交易关系
发布时间:2017-05-04 浏览:390 返回
融资租赁是一种信贷与贸易相结合,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,由三方(出租人、承租人和生产厂家)参与,至少由两个合同(融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)构成。
融资租赁的交易关系如下:
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,确定租赁标的物、 租期、金额、租赁费率、还租方式、担保方式、争议的处理方式、适用法律等。
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意愿将设备生产厂商的设备买断,作为租赁标的物向承租人出租,还租风险由出租人承担。或者,设备生产厂商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手续费,不需出租人承担风险,只需出租人提供一定的渠道服务。
设备生产厂商按供货合同向承租人承担卖方的义务,如提供技术服务、承担设备的暇疵责任等。承租人则享有供货合同中买方的权利。
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,向出租人还租金。承租人还完租金以后,对租赁物件或者留购,或者退还,或者续租。